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对科学研究机构、手艺开辟机构、学校、党校(行政学院)、藏书楼进口国内不克不及出产或机能不克不及满脚需求的科学研究、科技开辟和讲授用品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、消费税;对出书物进口单元为科研院所、学校、党校(行政学院)、藏书楼进口用于科研、材料等,免征进口环节。免税进口商品实行清单办理,科技开辟和讲授用品免税清单(第一批)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1〕44号)。1。《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“十四五”期间支撑科技立异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1〕23号)财务部 地方宣传部 国度成长委 教育部 科技部工业和消息化部 平易近政部 商务部文化和旅逛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“十四五”期间2。《支撑科技立异进口税收政策办理法子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1〕24号)3。《财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“十四五”期间进口科学研究、科技开辟和讲授用品免税清单(第一批)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21〕44号)2。事业单元法人证书或者设立文件、社会合体法人登记证书、平易近办非企业单元法人登记证书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。4。出书物进口单元还应供给免税进口图书、学校、藏书楼、党校(行政学院)的许诺书。